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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《時代廣場的蟋蟀》有感

在這個炎熱而又快樂的暑假里,我讀完了一本十分有趣的書,這本書的名字叫做《時代廣場的蟋蟀》。這本書的作者是喬治·塞爾登。他是兒童文學(xué)作家。他熱愛音樂,喜愛考古研究,崇拜托爾金,對生活充滿熱情。

《時代廣場的蟋蟀》講述的是這樣一個故事:有一只1961蟋蟀叫柴斯特,它從沒想過要離開自己鄉(xiāng)下的草場,可它卻因?yàn)樨澇?,跳進(jìn)了一個野餐籃,然后被帶到了紐約最繁華的地方——時代廣場的地鐵站。在人情冷漠的紐約,幸運(yùn)的柴斯特遇到了聰明又略帶市儈的塔克老鼠和忠誠憨厚的亨利貓,還遇到了它的主人——男孩瑪利歐。

柴斯特用動人地音樂在一夜間成名,并用絕妙的音樂天賦,回報(bào)了朋友們的真摯友情。它在每天早八點(diǎn)和下午四點(diǎn)半地鐵高峰時期里,演奏的是一曲曲《重歸蘇蓮?fù)小贰⒏鑴 栋⒁肋_(dá)》和莫扎特的《小夜曲》之類的高雅曲目。匆匆趕路的人們不禁駐足傾聽,演唱會每次都是掌聲如潮,蟋蟀主人家的報(bào)攤上賣報(bào)的速度也飛速增長。

可是柴斯特并不喜歡過明星的生活,在好友塔克和亨利的幫助下做火車回到了康涅狄州,結(jié)束了它的明星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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